关于下发《市政协领导“双创”挂点街(镇)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11-18 来源:秘书处  

各委处(室): 

  根据《市委办公厅印发<海口市关于市级领导和机关单位挂点街(镇)开展“双创”工作的方案>的通知》(海办字【2015】63号)要求,为扎实做好市政协领导挂点街(镇)开展“双创”工作,按照市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发扬“四种精神”贯彻于当前全市正在全力开展的“双创”中心工作,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了解实情,解决实际困难,务求工作实效的要求,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5年7月—2017年年底

  二、主要任务

  全面部署、指导、协调、推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末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在挂点街(镇)各项任务的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部署、指导挂点街(镇)做好“双创”工作氛围营造,开展入户宣传,提高市民对“双创”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加强市民思想道德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熟记“24个字”,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行为规范;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秩序整治,特别是社区、小区环境卫生、秩序整治和管理工作。

  (二)协调、帮助挂点街(镇)解决“双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协调市、区职能部门,整合资源帮助街(镇)开展“双创”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韩美主席每两周对市政协领导各挂点街(镇)“双创”工作随察暗访1次,了解各街(镇)“双创”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帮助解决“双创”工作存在的实际困难。

  (二)市政协挂点领导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以走访、巡查等方式,经常深入挂点街(镇)指导工作(每周不少于3次),督促“双创”各项工作落实;协调帮助挂点街(镇)解决“双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市政协挂点领导要协调各包点单位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每周下点不少于2次),指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衔接、沟通、协调工作(每周下点不少于3次),并派出1名副科干部蹲点(专职)包点街(镇)“双创”工作。指导、协调各街(镇)和包点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包点社区)、任务分工,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四)市政协挂点领导要按照《市政协委员“我为‘双创’工作建言出力”活动方案》,组织分管专委会委员深入挂点街(镇),开展“双创”宣传、制止不文明行为及义务劳动及“爱我海口 美化家园”志愿服务活动。要指导、督促包点单位定期组织开展“双创”宣传、监督活动或义务劳动(每月1次)。

  (五)市政协挂点领导分管的专委会要负责制定《挂点包点工作实施方案》(8月15日之前),并及时将分管领导每次到挂点街(镇)开展“双创”工作情况发到政协机关微信群,并做好每周“双创”工作周一上午例会的汇报;市政协办公厅要按照市“双创”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每月底书面汇报市政协领导挂点“双创”工作整体情况。

  (六)市政协挂点领导要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关于街(镇)“双创”考评成绩与挂点市级领导和包点单位挂钩,实行奖惩连带责任制的规定,自觉接受市“双创”指挥部的监督、考核、评比。

  附:市政协领导 “双创”挂点街(镇)工作安排表

                                                                                         2015年8月10日



[录入者:陈彦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