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
为进一步发挥政协委员在海口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双创’)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带动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提升文明素质,市政协决定组织市政协委员开展“我为‘双创’建言出力”活动。为确保该项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助推“双创”工作,市政协委员在出力。
二、活动时间
2015年8月-2017年年底的每月最后一周的周末安排半天(具体时间由各专委会确定)。
三、活动内容
由市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到街镇(见附表)开展“双创”活动,具体内容如下:推动“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义务劳动、制止不文明行为、送法律和文化上门以及能发挥自身优势的各种活动。
四、具体安排
在主席会议成员的带领下,由各专委会分别组织委员到街(镇)开展活动,形成常态化。
五、工作任务
1、各专委会负责主动与街(镇)进行对接,组织开展好活动,做好相关工作,为委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条件;制定本专委的活动计划;负责租赁用车(由办公厅协助),并指定集中乘车地点。
2、委员参加活动所需的用品、工具由办公厅负责统一购买,由各专委会自行负责保管。
3、每次活动结束后,各专委会负责将每次活动的情况作小结,在市政协办公厅微信群和市政协办公网报道。
4、督研室负责联系海口晚报和海口电视台,并制定宣传报道方案。
六、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开展“双创”活动是全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涉及到完善城市功能,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打造海南“首善之城”的根本举措。因此,我们都要积极投入到“双创”工作中去,为“双创”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要以背水一战的决心,志在必得的勇气,全力以赴打一场“双创”攻坚战。必须以争分夺秒的紧迫感,以超越常规的认识、举措、力度和方法,全力以赴做好“双创”工作,以实际行动捍卫省会城市的尊严和荣誉。
2、要遵守规定。在组织委员开展活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二十一条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带头遵规守纪,树立良好的形象。
3、要取得实效。委员在开展“双创”活动中,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切实为街道、社区排忧解难,平时也可利用时间开展活动,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避免出现形式主义。
附件:政协委员“我为‘双创’建言出力”安排表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