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英区政协:关于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监管的建议(第84期)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充电车位被燃油车占用的现象极为普遍,尤其在海口部分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大型商业机构等停车场,都存在这样的情况。因此,加快充电桩的配套提升,优化和加强充电桩及新能源车车位监管工作迫在眉睫。
为此,建议:
一、加快老旧充电桩的配套升级工作,提高充电设施的利用率。市区、高速路休息区及居民小区等核心位置都存在“僵尸桩”情况。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充电桩的管理,督促运营公司加强运营和维护,及时淘汰老旧充电设备,提高充电桩利用率。
二、加强对燃油车占用新能源车充电车位的监管和处罚,采取停车差异化收费、安装智能车位锁、对新能源车辆停车管理立法等措施,切实解决燃油车占用充电车位问题。燃油车占用新能源车充电车位的情况并非海南个例,部分地区和新能源车企、充电桩运营公司也在立法和差异化收费上有探索,可供借鉴和参考。2021年7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就首次提出“占用电动汽车泊位的燃油汽车和充电完成后超过一个计时单位仍未驶离的电动汽车,可采取阶梯式价格标准进行收费,单位时间收费最高不超过普通车位当前收费标准的150%”。同时,新能源汽车企业特斯拉和小鹏也曾推出“超时占位费”和“充电服务费”过车位占用政策,建议在省内所有充电桩运营公司推广。
三、通过12345挪车服务和交警部门联动,加强对燃油车占用新能源车充电车位的情况进行监管和执法,鼓励市民对占位情况进行拍照上传和投诉,多措并举推动海南新能源停车和充电桩使用的规范化,提高充电桩的利用率和城市停车文明形象。2021年5月27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能源汽车使用管理和购买办法》规定,琼中县公安局负责新能源汽车登记管理和统计等方面工作;负责充电基础设施停车位占用处罚等方面工作。海口作为省会城市,车位需求量更大,占位情况也更突出,需要交管、发改、住建等部门联动加强充电桩规范化使用和监管,通过延伸12345挪车服务,加强交管部门的联动,加强对新能源充电车位的监管,引导城市文明停车,营造更好的新能源汽车消费环境,助推自贸港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