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政协办公室学习制度

更新时间:2021-07-13 来源:市政协  

  (2009年1月8日海口市政协办公厅制定,2021年7月13日海口市政协机关党组第22次会议修订)

  创建学习型机关,全面提升市政协机关干部职工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更好做好政协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形式

  1、机关党组(委)理论中心组学习

  机关党组(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按照《中共政协海口市委员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暂行)》执行。

  2、干部职工集中学习

  集中学习由秘书长负总责,一名副秘书长分管具体工作。学习频率按照工作情况视情安排,并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

  3、各部门集体学习

  以各部门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部门负责人召集主持本部门人员集体学习。

  4、个人自学

  干部职工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实际情况,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带着问题学、结合工作学,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政协相关业务知识的日常学习。鼓励和支持工作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社会上举办的各种学历、学位和更新知识、技能培训学习。

  5、参加各类学习培训

  机关每年除了安排人员参加市里统一组织的学习培训要有计划地选派一定数量、符合培训要求的干部参加全国或全省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

  二、学习内容

  1、政治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理论,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中央、省、市重要的会议精神和领导人的重要讲话。

  2、法律法规:学习政协工作涉及到或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知识。

  3、业务知识: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方针政策;学习政协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4、廉政教育: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规定及文件精神、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

  5、其他专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活动。

  三、学习方式

  集中学习采取系统通读、专题辅导、交流讨论、重点发言和观看影像资料、参观教育基地、线上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学习要求

  1、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思路和方法,把学习作为增强工作本领,提升能力水平的有效途径。

  2、机关干部职工要克服以工作代替学习的问题,做到静心学习、潜心领悟、用心实践,既要认真参加集体学习,又要积极开展个人自学,既要学习书本、文件,又要向实践学习、向身边的先进模范学习,增强学习的针对性、时效性。

  3、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时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讨论交流要按照安排的题目,认真准备发言材料,提倡撰写学习心得。

  4、严格落实集中学习考勤制度。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应事先请假,学习考勤情况将适时通报,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录入者:邓佛海]